阅读量:0 发布时间:2025-04-26 16:14:00
据南京零距离4月23日报道,事发江苏常州,张某骑着一辆电动车撞上一公交站台突出地面的部分,撞倒后被送至医院,抢救无效不幸身亡。
张某的家属认为公交站台设计存在问题,要求站台管理方赔偿近40万元。
然而,经交警部门调查,张某在事故中存在超速、闯红灯、未佩戴安全头盔等多项违法行为,公交站台施工经过竣工验收,符合国家标准,与张某的死亡无直接关联,管理方无过错。
法院指出,张某因主观疏忽,在超速行驶中未能及时观察到站台,导致事故发生,应承担全部责任。最终,法院依法驳回了张某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,站台管理方无需承担侵权责任。
来源 南京零距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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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25-04-26 16:14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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